合法领养孩子的方法和条件 : 国民登记局 / 法庭

现今社会很多年轻的父母,没能力没良心没责任,一时糊涂怀孕生孩子。有些生了孩子却又不想负责任,竟然可以狠心丢弃。不过,对于很多无法生育的夫妻来说,抚养自己的孩子是一生的梦想,因此只好通过领养的方法 (anak-angkat) 去完成梦想。 其实在大马,领养孩子并不难,合法领养孩子的手续费只需大约 RM4000, 但不了解领养程序的家长,任黑市仲介摆布,结果单单是手续费就高达 RM5000 至1万令吉不等。通过非法管道领养孩子,除让仲介牟利,养父母日后还要面对法律制裁。 领养孩子不是把孩子”抱回家养”这样简单,领养者在领养孩子之前必须妥善处理好所有领养程序,若没有通过合法程序申请领养的话,孩子未来在报读学校、办理身份证、财产继承,身心灵上都会受到影响。 在法律的角度来看,若领养者没有为领养的孩子处理好领养程序的话,领养者在百年归老了后所有財產都不属于孩子的,因为领养孩子在法律上並非领养者的孩子。 在西马地区,一般上非穆斯林想要领养孩子的话,有2种方法去提出申请,其中包括了向国民登记局申请,又或是通过法庭提出领养申请。 方法1: 向国民登记局申请领养孩子 只要领养者曾经照顾该名孩子超过两年的时间,並且得到孩子亲身父母同意的话,领养者就直接到国民登记局 (Jabatan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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