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众没带身份证 MyKad 出门,可被罚款或坐牢

Updated: February 19, 2021 / Home » Info

大马卡 MyKad (俗称 “身份证“) 是马来西亚政府颁给国民的一个身份证明,因此民众应该要好好的保存自己的身份证。如果我们出门时忘记携带大马卡,刚好遇到警方检查的话,可能会被罚款或坐牢。

根据马来西亚法律,如果我们被执法单位要求拿出大马卡,而刚好我们没有携带大马卡,我们会抵触 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 25(1)(n) 条文 (National Registration Regulations 1990 (Amendment 2007)) 若罪名成立,可面对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。

保安人员没有权利保管 MyKad

如果我们去到公寓 (Condo) 或者其他共管式排屋 (Gated And Guarded) 时,一般上都会有保安在门口驻守。如果不是当地居民想要进入住宅范围时,都得在保安亭 (Guard House) 登记之后才能进入。

有些保安人员会向我们索取身份证,甚至要先暂时保管我们的身份证,不过其实这是违法的。根据法律,这些保安人员并没有权利来保管我们的身份证。

在1990年国民登记法令第25条文下,持有或收藏他人的大马卡将是违法的。不过,这项法令的第7条文允许获得授权的执法人员持有他人大马卡。

特定授权执法人员可持有他人身份证

获授权的执法人员仅限于国民登记局官员、警察、关税局官员、执行驻守和警戒任务的军人或国民登记局总监所授权的执法人员。

而其他任何非法持有他人大马卡的民众将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,或监禁不超过3年,或两者兼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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